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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长江报:陕西出台洪水预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9-23     作者:秦延安   来源:   点击量:1613   分享到:
日前,陕西省防总出台《陕西省洪水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依据洪水量级及其发展态势,《办法》规定,洪水预警信号由低到高分为蓝色(小洪水)、黄色(中洪水)、橙色(大洪水)和红色(特大洪水)四个等级。
水情预警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洪水、枯水等预警信息,一般包括发布时间、水情预警信息、预警内容等。《办法》明确水文机构根据发布权限,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其中,黄河、窟野河、无定河、延河、北洛河、渭河、泾河、汉江、丹江、嘉陵江等主要江河水情预警发布工作由省水文局负责,其他重要河流的水情预警发布工作由所在地水文局负责。
《办法》规定,蓝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流量(水位)将接近警戒流量(水位),黄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流量(水位)将达到或超过警戒流量(水位),橙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流量(水位)将达到或超过保证流量(水位),红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流量(水位)将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最大流量)。橙色和红色两级水情预警发布需经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
水情预警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洪水、枯水等预警信息,一般包括发布时间、水情预警信息、预警内容等。《办法》明确水文机构根据发布权限,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其中,黄河、窟野河、无定河、延河、北洛河、渭河、泾河、汉江、丹江、嘉陵江等主要江河水情预警发布工作由省水文局负责,其他重要河流的水情预警发布工作由所在地水文局负责。
《办法》规定,蓝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流量(水位)将接近警戒流量(水位),黄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流量(水位)将达到或超过警戒流量(水位),橙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流量(水位)将达到或超过保证流量(水位),红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流量(水位)将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最大流量)。橙色和红色两级水情预警发布需经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