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是:水文业务 > 技术交流
技术交流
水资源承载能力与水环境承载能力

发布时间:2014-02-27     作者:   来源:   点击量:2299   分享到:
    源承载能力(bearing capacity of water resources)是指在一定流域或区域内,其自身的水资源能够持续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并维系良好的生态系统的能力。
    研究水资源承载能力是制定一个地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的基础,它对社会经济发展规模、资源配置与开发、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生产工艺、人口分布、城镇布局与发展规模、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以及居民生活方式都会产生巨大的或决定性的影响。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大小,受当地天然淡水资源总量和在一定社会经济与技术条件下可开发利用量以及人类生活与生产活动中利用水资源方式的影响。
    水环境承载能力(bearing capacity of water environment)是指在一定的水域,其水体能够被继续使用并仍保持良好生态系统时,所能够容纳污水及污染物的最大能力。
    该定义指出是在一个水域内,是与地域相联系的;二是它界定了该区域的环境质量标准,即须保持良好的生态系统,这就应与国家的法定标准相联系;三是提出了水域纳污的最大能力,是一个界限值,或称为临界值。
    水资源承载能力与水环境承载能力,是一个问题辩证的两个方面。水资源承载能力是用水即取水这一面;用水之后产生了污水,污水排放到一定的水域里去,这个水域能够承载多少污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这就是水环境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