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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职能
纪检监察室职能

(1)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关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省中心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2)联系驻厅纪检组、省水利厅纪委,执行上级纪委、省中心党委纪律决定;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

(3)协助省中心党委开展党风党纪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4)负责办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监察对象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接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等。

(5)负责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