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是:专题专栏 > 2022年全省水文视频工作会议专题
2022年全省水文视频工作会议专题
水质监测处交流发言材料

发布时间:2022-05-11     作者:   来源:   点击量:1665   分享到:

强化能力建设 提升服务水平

全力做好水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水质监测处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上午好,按照会议安排,我就水质水生态监测评价工作情况做以简要汇报,请批评指正。

一、2021年水环境水生态工作成效

1、全面完成水质监测及相关考核工作。2021年围绕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推进河长制等重点工作,全面完成了国家重点水质站等169个断面的水质监测评价任务,形成监测数据近9万组。编发了《2020年陕西省河流水资源质量年报》、《2020年陕西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评价考核报告》,《秦岭北麓重要峪口水资源监测通报》、《陕西省省级河长制湖长制水资源质量简报》。

2、狠抓质量控制,圆满通过国家资质认定评审。克服经费及疫情困难,组织技术人员完成了《管理体系文件》修编。高质量完成了全体水质监测人员宣贯培训工作,圆满完成内审及管理评审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家资质认定评审组现场评审。

3、水质监测能力大幅提升。2021年通过资质认定评审增加了咸阳水环境监测分中心,全省检测参数由原来的60项增加到了68项。完成了商洛和安康分中心实验室建设及搬迁工作、榆林分中心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配备及安装调试,全年共新增仪器设备52台(套)、全省实验室总面积达4316.3平方米。建设完成清姜河、薛峰、马坡岭三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并投入试运行。

4、担使命、抓机遇,助力服务河湖长制。深入参与我省河湖长制工作,一是承担了延安、榆林、宝鸡、杨凌、韩城、渭南等市河湖“清四乱”暗访明察工作,提交了暗访明察工作报告,为保障河湖“四乱”清理工作推向深入提供依据。二是承担了2021年度西安、宝鸡、咸阳三市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督查检查,完成了30座中小水库督查检查任务。三是编发陕西省河长制湖长河流《水资源质量简报》12期。四是参与了十四运水质监测评价,为保障十四运涉水项目的水生态环境安全提供精准服务。

5、恪守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成效成果显著。参加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助全运、提能力、保安全”全省检验检测机构技能比武,在参赛的179家监测机构中勇夺获团体一等奖、个人一等奖。我省水环境监测中心获得2021年度长江流域水质监测先进单位。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我水环境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202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水利部《水质监测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水文[2022]136号)、省水利厅下发的《2022年全省水资源水文管理工作要点》及《2022年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工作要点》,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紧扣水文发展基调,持续做好水环境监测评价。一是做好全省187个断面的水质监测评价工作,强化江河重要控制断面、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行政区界、秦岭北麓重要峪口、水生态站点水质监测。二是做好《2021年陕西省河流水资源质量年报》、《2021年陕西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评价考核报告》的编写,《秦岭北麓重要峪口水资源监测通报》、《陕西省省级河长制湖长制水资源质量简报》的编发。三是强化质量控制,规范实验室管理,采用多样化的质控手段做好全过程监测控制,加大盲样考核力度,参加部委能力验证,加强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公正。四做好2021年全省资料整编工作,用好水质评价系统及智慧采样猫系统。

2、积极推进水生态监测工作。按照水利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渭河、汉江开展水生态监测指标、相应的水文因子及水体理化指标监测评价。

3、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打造技术过硬的监测团队。近年来我中心检测人员大幅更新,为中心增添了新鲜血液,监测队伍得到发展壮大。为使年轻职工更好地适应现阶段工作,加强专业技术学习和岗位技术培训,今年总体培训涉及化学基础及大型仪器操作培训、采样人员培训、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宣贯及《陕西省水环境监测中心质量体系》宣贯、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榆林分中心管理及检测人员的培训,力争使榆林分中心早日通过资质认定评审,投入生产运行。

4、提升水质综合服务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对现有的水质信息服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设集信息查询与展示、水质监测过程与成果管理、水质评价及水质预测一体化的水质综合服务系统,全过程监控水质采样、送检,智能化实现任务下达、评价及结果输出,综合评价水质现状及趋势,提高我省水文系统水环境信息服务水平;做好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试运行及维护管理工作。

5、提升快速反应能力,稳妥处置应急监测工作。加强突发性水污染应急调查及管理,提高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能力,着力加强突发水污染应急体制建设,制定详尽的应急监测预案,开展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水利部水文司《水质监测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修订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及危险化学品的管控,做好水电气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进一步做好河湖长制工作。按照省河长办任务分工及省水文中心安排,进一步做好省级河湖长责任河湖水质监测及参与河湖长相关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及时通报水质变化,为推进河长制管理提供支撑

汇报到此结束,感谢各位领导及同志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