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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被授予西安市碑林区“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3-05-14     作者:谢登攀    来源:本网   点击量:492   分享到:
日前,在西安市碑林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局被授予碑林区“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局周边环境日趋复杂,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面临的形势极为严峻,在这种情况下,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一是专门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部署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二是和碑林区保安公司签约,聘用专职保安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强技防建设,先后投入二十余万元,建设视频监控和红外对射系统。
通过认真主动的各项工作,我局人防技防措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也得到了碑林区、张家村街道办和太白路派出所的一致表扬和肯定。
责编:张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