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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职能
水文勘测处职能

(1)组织、指导全省水文监测工作;负责全省江河湖库水文要素及流域降水、蒸发、土壤墒情的监测;负责省级水文测验、水文应急监测、水文调查工作。

(2)负责全省水文站网管理工作,承担水文监测站网的布设、评价和优化工作。

(3)负责水文测验(水文巡测)规范、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测站试验研究;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方案、水文巡测方案、测验任务书的制定或审查。

(4)负责水文测验设施、设备、仪器的引进、研制、推广及管理工作;指导水文监测设施、设备、仪器维修养护。

(5)负责全省水文资料整、汇编工作,承担《水文年鉴》汇编刊印;负责全省水文资料、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含马渡王水文资料库);承办省中心水文资料数据服务工作。

(6)负责省级水文数据库和异地灾备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以及管理工作。

(7)负责全系统水毁统计上报;实施和指导水毁修复工程建设。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