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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职能
水情处职能

(1)组织、指导全省水情工作;负责制订、下达水情任务书和水情委托书。

(2)负责全省水文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测报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实施和指导全省信息化管理和能力建设。

(3)负责收集、处理、转发、通报实时水文信息;负责水情及信息质量管理;承担省中心防汛水情值班。

(4)负责全省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协助OA办公系统、水文信息网站的运行、维护。

(5)负责全省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监测站及通信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

(6)负责省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

(7)对接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汛期水情支撑服务;指导派出机构水情分中心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